廢水中的污染物與危害性物質
公共與工業廢水種類繁多,每個案例須視其成分以及污染程度的不同酌情處理。此外,工業與社會的持續發展,致使達思DAS Environmental Expert在執行銷售專案時亦不斷面臨新的挑戰。
廢水中的危害性物質與各種限制
危害性物質的定義以及相對應的環境限制和規範,都是由地區主管當局以及該國與國際政治組織所制定。危害性物質可分類成化學與物理性污染物以及生物性污染物。化學與物理性污染物包括重金屬(鉻、鋅、鎳)、有機顆粒(毛髮、食物碎屑、紙張纖維等)、氣體、
醫藥品、以及藥品中的激素。生物性污染物則包括細菌、病毒、原蟲、以及寄生蟲。以下將探討各種有害的化學與物理物質,以及各自的處理選項。
可機械分離污染物
一般而言,廢水的處理一開始是排放污泥,與/或將固體物質從廢水中分離出來。固體物質包含無機與有機懸浮顆粒,以及砂塵等。尤其包括廢水構成物中各種不希望看到的雜物。
民生廢水中常見的異物與危害性物質包括尿布、毛髮、以及濕紙巾。而工業廢水的異物則包括紙質標籤、麥桿、木屑、刨屑,以及各種生產殘餘物,包括馬鈴薯皮、削皮渣、以及織物纖維,這些都可透過機械手法加以分離。
可生物分解的污染物
有機污染物的來源包括食品與飲料業以及農業。在這些領域中,廢水技術必須處理溶解水中的糖、蛋白質、脂肪、以及動物糞便的殘留物。
另一項挑戰,則是必須處理有機廢水的各種內容物,例如氨、硝酸鹽、以及溶於水中的碳成分(像是異丙醇)。溶於水中的氮與硫化合物、硫酸鹽、以及氯化物,它們通常出現在掩埋場的外滲液(以及其他各種來源),這些污染物也都可以生物分解。
在造紙產業以及纖維殘渣方面,常見的污染物包括脫墨化學製劑、漂白劑、製程化學製劑與添加劑。另外化妝品產業各種不易分解的物質與表面活性劑之處理工作,亦是極具挑戰。
可化學與物理分解的污染物
化學與物理性分解污染物的應用領域極為廣泛。分離出液體中細微顆粒或碎屑的其中一項應用,便是使用微氣泡(micro-bubbles)分離出廢水中的油、脂、以及微細的懸浮固體。這種流程通常運用在化妝品產業,此產業常見的污染物包括表面活性劑、色料、油、以及乳化劑。
分離固體物質(透過超過濾、微過濾)或離子(奈米過濾、逆滲透),則是廢水處理的另一項重要任務。
其他產業的特殊任務包括:
- 沉澱重金屬
- 重金屬離子還原
- 沉澱氟化物
- 沉澱硫酸鹽與磷酸鹽
- 沉澱氫氧化合物
- 配合後續過濾或沉澱將三價砷氧化成五價砷
- 藉由摻入活性碳去除砷以及重金屬
- 活性碳可用來移除極性有機物質(可吸附有機鹵素AOX與其他)或人為的微污染物